
湖南湘江新區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的門戶廣場環境提升(暫定名)施工,現采用公開方式征集符合資格條件的供應商。
一、供應商資格條件
1.1 基本資格條件:
(1)法人提交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記證書)以及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復印件。
(2)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險費的證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繳納稅收證明資料:《稅務登記證》復印件,或者投標截止前半年內連續三個月有效的依法繳納稅收的證明(納稅憑證復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繳納的委托代辦協議和投標截止前半年內連續三個月有效的繳納證明(收據復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機關出具的依法免繳稅收的證明原件。
②繳納社會保險證明資料:《社會保險登記證》復印件,或者投標截止前半年內連續三個月有效的依法繳納社會保險的證明(繳費憑證復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繳納的委托代辦協議和投標截止前半年內連續三個月有效的繳納證明(收據復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機關出具的依法免繳保險費的證明原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原件及提供被授權人在投標單位投標截止前半年內連續三個月有效的社保證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證復印件。
(4)被“信用中國”網站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和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的、被“中國政府采購網”網站列入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處罰期限尚未屆滿的),不得參與本項目的采購活動。
①在資格審查時,采購人對供應商信用記錄進行甄別。
②信用信息查詢的查詢渠道: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
③信用信息查詢的截止時點:至本項目資格審查時間;
④信用信息查詢記錄和證據留存具體方式:查詢結果網頁截圖作為查詢記錄和證據。
(5)供應商具有實行了“三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的新證,視同為持有工商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和稅務登記證,符合基本資格條件的相關條款。供應商具有實行了“五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的新證,視同為持有工商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社會保險登記證和統計登記證,符合基本資格條件的相關條款。供應商如是“三證合一或五證合一”請自行說明。
1.2 特定資格條件:
供應商近三年內(資格審查截止時間前36個月)至少承擔過一個單項合同金額不少于200萬元的市政道路園林綠化工程分包業績【提供合同復印件,時間以合同上甲方簽訂時間為準】。
1.3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1.4 資格證明文件復印件須加蓋供應商公章。
二、征集工作進度安排
2.1 公告發布媒體:
《湖南湘江新區發展集團有限公司官網》http://m.361zhe.com/。
2.2 報名階段:本項目采用不見面報名方式,有意參加本項目征集的供應商,于2026年4月25日—2026年4月27日17:30(北京時間),將以下資料【①個人身份證明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或者授權委托書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③投標人聯系人、聯系電話及郵箱④資格條件相關資料】發送至278954841@qq.com(郵箱),逾期遞交的不予受理。
三、聯系方式:
采購人:湖南湘江新區投資集團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長沙市岳麓區潭州大道二段168號
聯系人:鄭女士
電話: 0731-88505808
責編:鄒彥男
來源:湘江集團
0731-81869999
